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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频发的无人机扰航事件,让监管政策进入快车道。除了相关部门规章的事前约束外,如何保证飞行中的无人机实时处于监控之内,仍是各界关注焦点。
早在2015年,中国民航局印发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就规定某些类型的无人机应该接入无人机云系统(下称“无人机云”)。近期国家空管委印发的针对无人机的专项整治方案,也要求无人机生产企业通过预留接口等技术手段,保证无人机“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2016年,中国民航局批复了三家无人机云运营公司的许可。而即将出台的无人机“管理规定”,更为无人机接入无人机云提供了依据。
此外,一位接近中国民航局的人士称,考虑到无人机云数据的安全性,运营公司走纯商业化的道路“可能性不大”,以政府补贴的形式运行的可能性较大。
无人机云运营商门槛较高
无人机云系统,是指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动态数据库系统,用于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民用无人机运行数据(包括运营信息、位置、高度和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测。
接入系统的无人机会即时上传飞行数据,无人机云对侵入电子围栏的无人机具有报警功能。接入无人机云的无人机,一般需要加装硬件模块和软件系统。
参与无人机云系统开发的工程师许诺(化名)告诉澎湃新闻,无人机云的开发始于2012年,当初并非针对无人机,而是为了管理在低空空域运行的航空器(包括有人机和无人机),2014年底技术攻关基本结束。
一方面,有人机使用无人机云还需要经过复杂的测试;另一方面,民用无人机出现,安全隐患开始暴露,有关部门认为,可以先将这套系统用在对无人机的监管上。
随后,中国民航局召集相关无人机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单位,于2015年底印发《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该规定中,对某些类型的无人机应该接入无人机云进行了较明确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3月,U-Cloud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运行批文,成为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运营主体是中国AO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16年4月20日,U-Care同样获得试运行批文,运营主体是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8月,由成都福来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运营的飞云系统,也通过中国民航局试运行的批文。
实际上,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也于2014年开始研发自己的无人机云GEO,曾多次向监管部门推荐自己的产品,但截至目前未获得批准。
许诺分析称,这或许是因为当初制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时,各方就达成共识,无人机生产和研发企业,不能作为无人机云系统的提供商,“这主要是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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