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客网7月16日(北京) 昨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成立阿里音乐集团,高晓松出任董事长,宋柯出任CEO。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微信微博引发热烈讨论。
前有《我是歌手》音乐总监梁翘柏加盟陌陌任音乐总监,今有高晓松宋柯入主阿里音乐担纲一二把手,音乐才子们在互联网时代的命运,似乎已经迎来大反转。
音乐和互联网如何相处,从苹果iPod起就是各界探索的重点话题。苹果iPod的成功,背后是一大帮音乐人的失意。直到今天,仍有一大票人对苹果心怀愤懑。
曾在香港红磡摇滚演唱会上红极一时的“魔岩三杰”之一张楚曾在一个互联网大会场合说,“互联网是比广播电视传播速度更快的工具,它一方面可以使独立音乐人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继续往前走,二是当今很多制作音乐时所需的软硬件都是帮助音乐更好制作与传递的工具。”
张楚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音乐人对互联网的认可,特别像上述提到的梁翘柏、高晓松等,可以说依托互联网迎来第二春;若非《我是歌手》、《晓说》等节目在互联网上的大范围传播,他们的人气不可能如此爆棚。
互联网不仅完美继承了音乐界的粉丝经济,也展示了自身流量经济的价值,更把跨界商业价值发挥到极致,因此不难想象,互联网+传统音乐能迸发更大的价值。我想,这就是梁翘柏、高晓松等率先试水、拥抱互联网的音乐人加盟互联网公司背后的逻辑。
换句话说,有了互联网平台,以前一年出品10首歌,现在一年可出成千上万首;以前你有几百上千万粉丝知道你,现在是几个亿;以前你的音乐收入是唱片销售,现在是销售+广告+版权……
从商业、经济的角度来看,出现这种音乐人“皈依”互联网公司的现象是好的,但我们的担心是:互联网的浮躁与眼球经济价值取向,是否会让原本高雅、纯碎的音乐变质、走样?
不管怎样,“互联网+音乐”是大势所趋,至于如何和平相处相得益彰,还需更多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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